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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閱客 | 時間: 2024-12-18 09:49:51 | 我要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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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保險市場的不斷發展,保險產品在為消費者提供風險保障和財務規劃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然而,在選擇和購買保險產品時,消費者也面臨著一些潛在的風險。為了幫助您更好地認識和規避這些風險,我們特提供以下保險消費風險提示。
L女士于2023年1月在保險公司為自己購買了一份健康險,附加小病醫療和百萬醫療。2024年5月L女士因子宮肌瘤切除手術住院,于當年7月申請理賠并被保險公司拒賠。
因理賠調查時發現L女士在投保之前有 “子宮肌瘤”、“肝血管瘤”、“雙側乳腺增生”、“甲狀腺左葉囊性回聲”等疾病住院、檢查記錄,但投保時并未在健康告知中如實告知,故保險公司以投保前病史未如實告知為由而理賠拒付。
風險提示
根據《保險法》第二章第一節第十六條相關規定:“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所以,客戶在投保時一定要如實告知健康狀況及過往病史,否則可能會因投保時未如實告知而被拒賠。